根据2008年年初公布的国家质检总局质检检函[2008]53号文件《落实专项整治加强出口小家电检验监管工作要求》,型式试验按照产品进口国的标准要求开展检验;进口国没有检验标准的,可参照相应的IEC标准。苏州局信息产品检测中心作为检验检疫机构的专业检测实验室,在检测工作中使用最多的就是IEC标准。针对部分检测标准(如IEC61000-3-2:2005,CISPR 14-1:2005),中心在2008年和2009年先后两次向国家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了书面的修改意见,在检测标准上发出了自己的声音。近日获悉委员会已经采纳了我中心的建议,将与其他专家的意见一起在2010年向IEC/TC77提交标准修改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