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oHS指令 2011/65/EU RoHS6项:欧盟成员国市场上电子电气产品不得含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 RoHS10项:2015年4月20日,欧盟理事会公布了欧盟委员会提交的针对 RoHS 2.0(2011/65/EU) 附录II的修订草案,拟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 列入RoHS 2.0 附录II中。加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及多溴联苯醚共10种限制物质。 中国RoHS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六种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 其他国家以RoHS为蓝本建立的环保法规 日本、韩国、美国、越南、印度、乌克兰、巴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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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捷伦气质联用仪 | 
热电XRF | 
热电ICP | 
安捷伦液相色谱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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